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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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承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德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承市政办字〔2019〕95号)和营子区人民政府《营子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营政办发〔2020〕37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全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有序开展。近期,营子区政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政策宣讲活动。
宣讲内容包括解读《管理实施办法》和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操作系统演练,以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业务流程,采取逐乡镇实地宣讲的方式进行,承德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受邀参加。
会上,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史江南主要围绕管理办法中“两必须一鼓励”政策(农村集体资产流转交易和农村集体建设项目招标必须通过流转交易中心进行,鼓励和引导农户拥有的农村产权进入流转交易中心流转交易)为主题,全面分析和解读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相关政策,并对流转交易业务流程、网站实际操作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
会后,部分参加培训的村“两委”主动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沟通,表示要坚决落实文件要求,推动农村各类资源资产进场交易,严格落实“应进必进”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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