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6-08-16
更新时间:2016-08-16
更新时间:2016-08-16
更新时间:2021-01-25
更新时间:2021-12-15
更新时间:2016-08-16
更新时间:2016-09-19
更新时间:2016-08-16
更新时间:2020-08-12
更新时间:2020-11-20
一、我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就高庙村安装路灯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二、采购人:承德市双桥区水泉沟镇高庙村
三、联系电话:张胜利 15803249555
四、采购项目名称:高庙村安装路灯工程
五、采购项目编号:HBSDGC201623
六、采购代理机构: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七、采购预算金额:343002.16万元。
八、采购内容:本项目为高庙村安装路灯工程,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九、工期:30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2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叁级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证件(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还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后,到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登记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未注明复印件的均指原件,同时携带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及费用:
2016年9月20日——2016年9月26日
上午09:00 —— 11:30
下午13:30 ——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承德市双桥区南营子大街文化大厦南塔10层
电 话:0314-2067000 联 系 人:李明月
磋商文件工本费:300元/份
十二、磋商保证金:
(1)投标人应向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交纳磋商保证金:人民币柒仟元整
(¥7,000.00)。
(2)磋商保证金应在磋商会议召开前提交至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开户行: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天支行
账户名: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5011386900015
(3)采购人不接受现金作为磋商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于9月28日下午16:30前以投标公司账户转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若未转入到指定账户,则视为放弃投标)
(4)磋商保证金必须按规定金额足额及时交付,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如投标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成交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协议;
②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③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6)磋商会议召开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或成交后未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签订合同的,磋商保证金将被全额扣缴。
(7)未成交的投标人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8)成交单位的磋商保证金,自成交单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返还。
十三、接受响应文件时间:2016年9月30日上午08:30—09:00 (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 年9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 年9月30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
十四、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文件地点:河北盛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大厅
逾期提交或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不符合规定,恕不接受。
冀公网安备 130802020004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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